乐安:森林分局联合开展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

乐安:森林分局联合开展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

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切实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,3月15日,乐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县检察院、市监局、烟草、消协、社区、移动公司等单位在县城E中心广场集中开展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。

森林分局民警通过摆设食药环典型案例展览板,以案释法宣讲普法知识,通过展示假药、劣药、假烟等物品,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,为前来咨询的群众介绍如何识假辨假及如何安全选购正规食品、药品、保健品的知识和方法。

活动结束后,民警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假劣药、假烟等涉案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。

 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,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,使广大群众了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,营造了群众共同参与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法治氛围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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